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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自学考试命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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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自学考试命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命题是自学考试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学考试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环节。为了加强我校自学考试命题工作,提高命题质量,确保命题安全,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命题教师工作职责
1.按时参加命题工作和保密工作培训会,认真学习自学考试命题管理规定,掌握命题的有关要求。
2.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的原则和要求,研究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说明及教材,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命题任务。
3.负责所命试题的审定工作,按时参加审题培训,进行试卷质量分析和评价等后续工作。
二、命题教师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好,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热心自学考试工作,自愿参加命题工作,愿意接受命题理论知识培训及保密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自觉履行职责,治学严谨;能够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善于合作。
2.长期从事所命题课程的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作经验,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一般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命题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自学考试的性质、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培养目标及要求;熟悉命题规定及保密规定。
4.年龄一般在62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命题工作。
三、命题教师保密要求
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本人或其他命题教师身份,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试题的任何内容与命题工作情况。
2.
在聘用期间有直系亲属参加自学考试应及时提出回避,不得担任命题课程的教学辅导工作,不得编写教辅资料、习题集或模拟题等,不得在媒体上发表与命题有关的言论和文章。
3.命题过程采用全封闭工作形式,命题场所必须相对封闭。命题教师不得在命题用书上做记号,命题过程中使用过的废纸不得随意丢弃。命题工作完成后,所有命题材料(包括草稿纸和电子文稿)必须及时全部销毁,命题教师不保留备份,不存硬盘系统。
四、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自考办和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2009年3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