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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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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点):

根据“二○一六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安排,我校2016年成教春季毕业生相关作工作从即日启动。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点)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一、毕业生资料的审核和报送:

1、请各学院(点)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zxsmd201603”,库内包含所有未毕业的在校生名单。请各学院(点)在名单中找到本学院(点)截止20163月应该毕业的所有学生,(按入学日期和学制计算,包括成绩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在“教学点”栏填入本学院(点)名称,“毕(结)业”栏根据学生的情况填写“毕业”或“结业”(学生成绩达到教学计划要求,其毕业结论为毕业,未达到教学计划要求,其毕业结论为结业)。形成毕业生预审名单,将电子文档于20151124日前传至继续教育学院申老师或马老师处。

在整理预审名单时,请各学院(点)仔细清理、核对毕业学生个人信息,确认目前学生个人信息及专业是否与在校生库信息一致(请各学院(点)打印出毕业生纸质名单,由每一个学生亲自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该材料由学院(点)留存备查)

2、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学院(点)提交的学生信息变更材料对预审名单进行整理,形成各学院(点)毕业生终审名单。

3、毕业生终审名单经本学院(点)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文档一份,由学院(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51130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马老师处。

4、毕业生档案以及归档材料按“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档案工作要求”(附件1)办理。

5、根据学历电子注册相关规定,所有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学生毕业证均无法上网,此类学生须与新华图片社四川分社(成都市陕西街34号)进行补摄像后,才能办理毕业证上网事宜。

二、结业生更改毕业结论的办理

参见附件2

 

毕业生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请各学院(点)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因逾期或信息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各学院(点)自行负责。

以上工作咨询电话:028-84616794  联系人:马老师 申老师。

 

 

 附件: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档案工作要求.docx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工作流程.docx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