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违反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2 15:06:21 浏览人次: 为规范我校成教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以下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学籍进行注销。(名单见附件)现将拟注籍学籍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有情况需说明的教学点或学生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上报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我院将立即对此类学生的学籍进行注销。 特此公示 附件: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注销成教学籍学生名单.docx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日 上一篇:关于成教在校生在学信平台补报录取、学历照片的通知 下一篇: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面向社会招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服务平台》项目比选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