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监控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一)课程考核是指对学生修读的课程所进行的考核。
(二)课程考核的目的是评定学生通过课程(含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学习,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反馈教学信息,核实教学效果,评估教学质量。
(三)学生通过课程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是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二、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一)考核的内容
课程考核的内容,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
(二)考核的形式
课程考核的形式除笔试外,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特点,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其它形式。
以笔试进行的课程考核,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以开卷形式进行的笔试,应在试卷的醒目位置标明“开卷”二字,并准确说明可使用资料的范围。
三、命题和审题
(一)试卷命题应科学合理,具备信度和效度,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考试成绩应满足正态分布。
(二)试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分布及其权重。同一课程三年内试题的雷同率应小于40%
(三)课程考核试题由课程所属教研室组A、B两套试题,并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当前学期的课程考核试题,另一套备用。每套试题应包括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教学点应组织人员对试题进行审核,并完整填写《试卷审核表》(附件1)后存档。
(附件2) 格式。
四、试卷的印制、保管
(一)试卷属保密材料,各教学点在组织命题工作前要加强保密教育。试卷从命题、传送、印刷、保存到发放等各个环节必须做好严格的保密工作,上述各环节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得由学生参与。
(二)考试前接触过试卷的人员均有责任保守机密,严禁泄露或暗示试题内容。
(三)命题工作完成后,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光盘等)应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试题与其它课件混存,以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
(四)试卷在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应及时销毁。
(五)若发生试题、试卷泄密,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照《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的组织
每学期校历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不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教学点负责人担任本单位期末考核的主考人,严格按照《课程考核主考职责》(附件3)履行职责。
实行考场巡视制度。考试周期间,各教学点组织工作人员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安排好场外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监考工作。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人员对各教学点的组考工作进行巡视。
(二)考场规范
课程考核的考场按照单人单座安排。每个标准考场为30至40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可以在一间教室内安排多个考场,但必须配备相应人数的监考人员。
课程考核实行座位卡制和考生签到制。学生参加考试时应根据安排对号入座,并在考场名单上签名。
课程考核的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并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附件4)。
(三)考试违纪处理
学生应遵守各项考试纪律。
有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记载
(一)阅卷
1.阅卷及签字采用红色笔批阅,采用阿拉伯数字计分,阅卷教师签字不得采用印章,不得潦草,不得超出签字方框。
2.采用百分制计分,卷首和题首一律使用正分方式计分。
3.试题批阅实行每空、每答题小点正确或错误判断,正确的划“√”,错误(或空白)的划“×”,坚决杜绝采用下划线、斜划线或者只判断正确而不判断错误等错误方法;试卷统一给正分,不得给负分。
4.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小题题首处不计分,只在大题题首处记总分;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证明题等主观题按要点或步骤给出明确分值,不得一个大题只划“√”或者一个大题只划“×”,对空白答题要划“×”并给出0分标识;同时在每小题前面给出小题分值,大题题首处要有本大题的得分。卷首要有各大题分数并加出总分,总分和各题首要有阅卷老师签名。
5.阅卷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不得轻易涂改卷面;如有错批、漏批等,应在其错误处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和更正时间。
6.注意试卷卷面整洁,对于涂改的地方,阅卷教师要在涂改处用红笔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对加分错误的和涂改明显的,要对涂改进行”卷面成绩改动情况说明”,并装入试卷袋;
7.试卷袋封面的阅卷教师务必要与试卷评阅教师的签字一致。
(二)成绩记载
1.考核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取得该课程学分。
2.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可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考核的需要,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构成。构成比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制定。
3.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采取线上与线下两种考试形式,成绩按线上与线下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4.考核结束后,课程归属学院应立即组织阅卷,评定成绩。
5.课程考核结束后的两周内,各教学班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完整、准确地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试卷分析
任课教师评定试卷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要根据情况进行试卷分析,总结教学经验。
七、试卷的归档和查阅
1.归档的试卷袋中应包含①课程教学日历;②成绩登记表;③平时成绩登记表;④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⑤学生考试签到表;⑥考室情况登记表;⑦空白试卷;⑧考试试卷(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2.采用非笔试进行的课程考核的原始考核材料和记分册进行归档;
3.试卷档案材料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与学制等长年限。
4.试卷集中保存于指定的地点。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
5.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试卷,须经教学点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同意,方可由教学点教务人员陪同查阅试卷,但不得对试卷做任何处理或将试卷带出保管室。
八、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试卷审核表.doc
2.课程考核主考职责.doc
3.监考人员职责.doc
4.成都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