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教育 > 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次: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川学位办安排,现将2017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5年4月以后毕业的我校成教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 申报条件

根据《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教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补考合格按60分计算);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用四、六级成绩代替学位成绩的必须出具全日制学生学籍证明,以证明参加四、六级考试时本人系全日制在读学生;

4、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5、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未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者。

6、成教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7、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 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含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时间段内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于2017年4月24--2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十陵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九教09404-E办公室王老师处。

四、 申报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版(1份),同时将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438787949@qq.com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方式见附件2);

3、成教毕业生(不含自考)还需提供本人成人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2份,在学校档案馆复印)及所就读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复件件2份);

4、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用四、六级成绩代替学位成绩的学生必须出具全日制学生学籍证明;

5、本科毕业论文及论文评审表复印件1份;

6、成绩单(学籍表)原件、复印件2份;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8、本人2寸免冠照片纸质版2张,电子版(用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438787949@qq.com

电子照片要求: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地址:十陵校区九教09404-E办公室   

联系电话:84616796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doc

附件2.doc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