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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成人高等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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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更好掌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运行情况,规范教学过程,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督导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实际,开展2021年春成人高等教育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督导分为三个阶段:4月21日至4月29日 自查及整改;5月10日至5月28日 督导检查;6月1至6月10日 总结评价。

二、督导内容

  督导的内容包括:机构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队伍、招生宣传、考风考纪、学生管理、学费收缴、档案管理等;

三、督导方式

通过听取教学点总结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对教学点的办学过程和教育管理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价。

本次督导结果将作为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选考核依据。希望各教学点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本次迎检,使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本次督导检查,达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的目的,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附件:1、2021年春成人高等教育督导工作安排表.docx

    2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督导检查记录表.xlsx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