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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学生评优表彰暨文艺汇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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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做好成都大学2017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生评优表彰暨文艺汇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点:

经研究决定, 2017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暨文艺汇演工作拟于2018年5月-6月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现将前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

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教、高教自考)在籍且完成各学期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除大一新生外)。

(二)学院、教学点推选评优候选人

 按照《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本着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评选出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学院、教学点公示候选人 

将评优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1周时间之后,将公示结果加盖学院、教学点公章,随评优资料一并上报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

(四)评优材料上报

规范填写参评材料,并于4月5日前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提交电子文件进行初审,4月10日前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提交纸质参评材料,电子文件1621027985@qq.com 。纸质参评材料交成人教育科熊老师(成都大学9教9s405),电话:84616719,邮寄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610106。

请按《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流程》推进评优工作。

二、文艺汇演工作安排

(一) 参演单位于4月10日前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提交《参演节目登记单》。

(二) 参演单位于4月20日前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提交参演节目排练视频。

参演节目登记单、节目视频收取人:成人教育科熊老师,电话:84616719

附件:

1、    《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

2、    《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工作流程》

3、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个人登记表

4、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5、     节目登记单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13日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附件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