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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归档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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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按照四川省考试院迎检的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建设、稳步发展、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我校高教自考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打造学前教育和护理两个专业品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自考办将以夯实各教学点教学过程管理为抓手,以检查教学点教育教学文件为突破口,切实提高自考的教学质量和统考合格率。为此,请各教学点务必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省考试院和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择机对教学点进行检查,现将具体要求归档资料统计如下:

一、办学资质类

1、与成都大学高教自考联合办学协议书;

2、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相关收缴费用的文件和资料等;

二、教学管理类

1、高教自考助学班教学计划、课表;

2、任课教师的学历复印件和教师登记表;

3、任课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

4、高教自考助学班级管理日志;

5、高教自考助学班教学常规检查记录本;

6、省考课程考试安排表和省考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安排表;

7、省考课程考场记录单;

8、省考课程考试违纪学生处理决定等;

9、省考学科考试试卷(试卷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1年);

10、学生考试成绩单、实践性考核环节的成绩和相关资料;

11、教学质量评价相关资料包括成教统计、分析等;

12、自考助学班学生座谈会记录(或图像资料)

13、教学点校领导、教务管理人员及教研室主任的检查性听课记录本;

14、自考助学教研活动记录等;

15、自考教材征订单。

三、学籍管理类

1、自考助学各年级分专业学生花名册和学籍卡;

2、各年级学生报名报考、转免考、考籍更改、毕业名单等资料;

3、学生退学、退费等事项的审批资料;

4、教学点和自考学生获奖资料等;

请各教学点领导和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自考助学资料归档工作,做好教育、教学和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