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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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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助)学点、同学们:

根据校学位办的安排及《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以及《2026年(下)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位论文工作方案》,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学位论文不再安排学位论文指导、答辩环节,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学位论文报学校专家盲审。现将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年12月30日及以后毕业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二、申请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时间: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成绩:

1.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补考合格按60分计算);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纳入总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实践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

(三)外语水平达标

1.非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英语(专升本)”(课程代码13000)成绩达60分及以上;

(3)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成都大学自考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达60分及以上;

(2)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60分及以上。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合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因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因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学位申请

需申请的同学请于2026年10月15日——10月18日登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系统https://cduxw.028zk01.net/)进行线上信息填报以及材料上传,审核人员线上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请严格根据要求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并提交完整学位申报材料。逾期本次不再受理。

四、学位论文提交

学位申请资格初审通过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位申请系统(学位论文管理菜单)上传论文定稿以及论文检测(查重)报告,且文字复制率必须低于28%。查重不合格的论文将无法进入后续评审流程。我校学位申请系统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机会。学生可提前在学位申请系统上上传论文进行查重。

提交时间:2026年10月19日—11月1日。

各位同学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上传。逾期本次不再受理。

五、专家盲审

1.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8日;

2.要求:每篇论文由两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3.盲审结果处理:两位专家均予以评审通过,视为合格,可进入后续修改与终审流程;两位专家均不通过,视为不合格;学生可继续修改,申请参加下一批次的学位申报。专家意见不一致时(一位通过,一位不通过),将提交第三位专家进行复评,以最终裁定结果为准。

重要提示:未能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同学,将不予安排论文评审。

六、论文修改与完善(盲审通过后)

1.盲审通过的学生必须按照盲审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务必于11月15日前上传修改终稿以及修改说明;

2.专家终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终审;

终审时间:拟定于2026年11月16日—23日;终审结果公示拟定于11月27日。学生可登录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查看。

七、材料上交

(一)终审通过的同学请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用A4纸张打印并按顺序胶装成册,现场递交或通过顺丰(标快)邮寄至学校。

寄件地址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第九教学楼9D 09507室),李强老师收,13708058800。

温馨提示:

邮寄只能是顺丰普通标快,成都地区切勿发同城、闪送等其他快递。

(二)材料目录

1.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在学位申请系统上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

3.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4.本科阶段成教生成绩单或自考毕业生学籍表扫描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由教学点盖章的本科阶段专业教学计划表(仅成教生提供);

7.学位外语水平证明(下列之一即可):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本人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

(2)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或“英语(专升本)”(课程代码00600)考籍表或学籍表证明;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成绩证明;

(4)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证明;

(5)“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学位申请系统上自行下载),“个人签名”处加盖本人指印;

9.论文定稿

10.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

11.论文开题报告

提示:以上材料务必用A4纸进行影印后胶装成册。

12.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1张(需与本科毕业证书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建议写上本人姓名等信息。

请各助学点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相关考生,并认真组织落实。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论文质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028-84612006 李强老师

特此通知。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4日

一审:廖彩之

二审:李红信

三审:黄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