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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郫都区双洪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费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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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双洪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双洪助学点)未经学校授权,擅自违规收取自考生自考助学培训费,且未及时向学校全部上交。为了维护学生利益和学校权利,经成都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做出以下处理决定,现予以公告。

一、正式终止与成都市郫都区双洪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作协议书》,不再与成都市郫都区双洪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合作;成都大学将依据《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作协议书》的内容,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双洪助学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二、由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全面接管双洪助学点相关考生,学院指派3名工作人员,设立班主任,分班管理,负责双洪助学点考生后续助学助考、论文答辩及毕业等相关工作。

三、我校应用型自考助学培训费收费标准:文科2600元/年,理科2800元/年(收费年限:2年)。

四、相关学生已交纳自考助学培训费的,请妥善保存好相关缴费凭证,我校予以认可,不再重复缴纳。相关学生的有效缴费凭证显示其已缴费用若低于学校收费标准,学生应及时向学校补缴差额。然后将原有缴费凭证和补缴凭证一并交由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进行验证登记。

五、请相关学生务必在2023年5月20日前,主动联系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相关负责老师,并加入相应的助学助考管理群,以便及时了解后期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方式:李强:13708058800;李瑞敏:18200336617;宁珂:13350051598。

成都大学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