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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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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川学位办〔2013〕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1年10月以后毕业的我校成教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根据《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教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成教或自考本科学生在本科在读期间参加成都大学考点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可认定为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4、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5、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未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者。
6、成教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7、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含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时间段内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于2013年10月16 --23日将申报材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需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5105办公室谢老师处(联系电话:84616794)。


四、申报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见附件,表中“学位外语统考成绩”统一填写为“合格”,不填写具体分数);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
3、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照片1份(用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电子照片要求:

(1)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2)大小:≤10K、格式:JPG
(3)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4)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5)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6、自考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2份。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