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成人高教和高教自考
2014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教学点:
为有序推进我校2014年度成人高教和高教自考学生评优表彰工作,根据《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评优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至5月开展2014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推选候选人:参评单位按照“评优办法”,本着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二)公示候选人: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
(三)准备评优材料:认真、规范地准备好参评材料;
(四) 上报评优材料:参评单位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评优登记表等)电子文档传到继教院学工办进行初审;4月28日之前将初审合格的纸质材料报继教院学工办(十陵校本部第五教学楼5115室);同时将配套的电子材料传到邮箱:823965817@qq.com;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大会拟订于5月中下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