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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 成人高等教育音乐类加试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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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声乐、视觉练耳(考试科目每科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

三、加试对象:凡今年成人高考报考我校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本、专科)专业的考生要求必须参加我校举行的术科加试,未加试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今年的成考录取,其后果一律自负。

四、考试地点:成都大学教学楼第四教学楼一楼

 声乐:4103(小音乐厅)

     视唱:4103(小音乐厅)

     五、考试具体要求:

1、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8:30-8:50处到成都大学教学楼第一教4楼交考试费:200元/人,交费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主科:每位考试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曲,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副科:视唱一条乐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聆听一条旋律,(4小节),尔后模唱。

 5、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温馨提示:考试需提前半小时到场准备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