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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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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点):

根据“二○一六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安排,我校2016年成教秋季毕业生相关作工作从即日启动。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点)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一、毕业生资料的审核和报送:

1、请各学院(点)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zxsmd201607bys.dbf”(即在校生库201607,库内包含所有未毕业的在校生名单。请各学院(点)在名单中找到本学院(点)截止20167月应该毕业的所有学生,(按入学日期和学制计算,包括成绩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在“教学点”栏填入本学院(点)名称,“毕(结)业”栏根据学生的情况填写“毕业”或“结业”(学生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全部合格,其毕业结论为毕业;未全部合格,其毕业结论为结业)。形成毕业生预审名单,将电子文档于2016530日前传至继续教育学院马老师处。

在整理预审名单时,请各学院(点)仔细清理、核对毕业学生个人信息,确认目前学生个人信息及专业是否与在校生库信息一致(请各学院(点)以在校生库数据为准打印出本学院(点)毕业生纸质名单,由每一个学生亲自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该材料由学院(点)留存备查)

2、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学院(点)提交的学生信息变更材料对预审名单进行整理,形成各学院(点)毕业生终审名单。

3、毕业生终审名单经本学院(点)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文档一份,由学院(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6620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马老师处。

4、毕业生档案以及归档材料按“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档案工作要求”(附件1)办理。

5、根据学历电子注册相关规定,所有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学生毕业证均无法上网,此类学生须与新华图片社四川分社(成都市陕西街34号)进行补摄像后,才能办理毕业证上网事宜。

二、结业生更改毕业结论的办理

参见附件2

 

毕业生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请各学院(点)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因逾期或信息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各学院(点)自行负责。

以上工作咨询电话:028-84616794  联系人:马老师。

 

 

 附件:1.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档案工作要求

       2.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工作流程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511

 

 

 

 

 

 

附件1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档案

工作要求

 

各学院(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教育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就该项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生档案的制作要求:

毕业生个人档案包括:学籍卡1份、实习鉴定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以及奖惩等材料。

档案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签字及盖章齐全。

毕业生学籍卡须通过我院教务管理平台打印,公章加盖在“学院、教学点名称”处;档案袋由各学院(教学点)统一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档案材料装齐后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个人档案的转递

(一)普通情况

对拟将个人档案交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保管的毕业生,仍采用学生自提的方式转递档案。请各学院(教学点)在发放毕业证的同时将封装好的档案交给学生本人,并向学生强调不能自己开封档案;交接时做好情况记录、备查。

 (二)特殊情况

若有个别学生希望将个人档案交由某省、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保管,首要条件是该人才服务中心与四川省机要局已经建立机要关系。在此前提下,由学生自行到该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并取得该中心出具的“调档函”,持“调档函”向所在学院(教学点)提出转档申请。       

各学院(教学点)对收到的“调档函”进行整理和登记,并按继续教育学院的统一安排到省机要局办理档案转递,相关费用由各学院(教学点)承担,“调档函”由各学院(教学点)留存、备查。

三、归档档案

根据学校档案馆统一要求,每位毕业生的成绩单须上交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请各学院(教学点)将本单位毕业生成绩单贴好照片并按专业、层次分类整理,于期未办理毕业证时交至我院教务科,由我院统一归至学校档案馆。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