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站点: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高教和高教自考)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帮助各校外教学点在新形势下转型发展、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质量监督机制,现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总结,及时了解各教学点办学情况,有针对性的切实帮助教学点解决困难和问题,实现学校的转型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5月11日—5月31日
二、自查内容:
1、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等基本情况;
2、新形势下在校学生学历提升的主要渠道、办学模式等;
3、目前自考成教招生专业设置、招生宣传情况以及2017年自考和成教招生专业;
4、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5、自考助学工作包括提高统考课程合格率的思路和举措;
6、教学过程管理(包括课表、学生签到表、教学日志、教学场地等);
7、考试组织、考场建设、考风和考纪情况;
8、自考保密工作,包括省考课程试卷保管情况;
9、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生活条件等各项服务工作情况;
10、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
11、公共课程机考的条件和组织情况;
12、自考助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自查要求:
希望各校外教学点领导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表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工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填写《成都大学2017年校外教学点办学情况自查表》。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成都大学2017年校外教学点办学情况自查表》签字盖章后,通过“顺丰快递”寄回学校。
具体邮寄地址:成都市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9S403室 自考办 宁珂收
四、本次自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依据,对办学过程中存在办学、管理不规范,在招生、宣传、收费等方面有违规情况的教学点,学校将考虑终止联合办学协议。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