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
经研究决定, 201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选表彰暨文艺汇演工作于2017年4月至5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明确评选对象: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教、高教自考)在籍且完成各学期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除大一新生外);
(二)推选候选人: 按照《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本着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评选出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公示候选人:将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1周时间之后,填写公示结果;
(四)准备评优材料:规范填写参评材料并于4月10日前向继教院学工办提交电子文件进行初审;
(五) 提交评优材料:4月14日前向继教院学工办提交纸质参评材料。
请按《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流程》推进评优工作。
二、文艺汇演工作安排
(一) 参演单位于4月15日前向继教院学工办提交《参演节目登记单》;
(二) 参演单位于4月20日前向继教院学工办提交参演节目排练视频;
三、表彰大会暨文艺汇演拟于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注:
1. 《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和《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在继教院学工QQ群(群号:226035589)下载;
2. 评优表彰暨文艺汇演工作联系电话:84616719,联系人:杨老师 熊老师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