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成都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优表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激励各部门、各学院不断拓展非学历教育项目,创新非学历教育工作模式,打造“成大培训”品牌,推动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更好服务地方发展,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
二、评选项目、条件及程序
(一)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各学院、各部门
2.根据完成计划目标、基础目标情况确定评选条件:
(1)在2017年度,开展过非学历教育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2)工作中,严格按照《成都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积极拓展项目,管理到位,经费收支规范,项目运行质量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非学历教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制度完善有效,档案规范完整。
3.等级评定
(1)一等奖: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
(2)二等奖: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基础目标;
(3)三等奖:完成学校下达年度基础目标的80%以上;
(二)非学历教育工作优秀个人
1.评选对象:从事非学历教育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教职工。
2.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2017年度有非学历教育项目开展,完成计划目标的单位推荐2名,其余有非学历教育项目开展的单位推荐1名;
(2)熟悉非学历教育政策、制度及业务流程,积极承担相关工作且成效显著;
(3)依托学校或本部门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对外联系,努力开拓新的非学历教育项目,为项目开拓中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原则上根据评选条件规定自荐或推荐(逾期不交资料,视为放弃),经评优领导小组初评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表彰。
四、工作安排
(一)2018年 3 月20日之前,各学院、各部门按照本通知推荐,并填写相关推选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十陵校本部第九教学楼9S407办公室)廖清丽老师收(电话:84610586);
(二)2018年 3 月底召开全校2017年度非学历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 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非学历教育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成都大学2017年度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主要工作成绩 单位意见 评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成都大学2017年度非学历教育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职 务 | |
单位 | | 联系 电话 |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
单 位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