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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承接成都市某单位培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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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承接成都市某单位“全市党员教育本土讲师素能提升专题示范培训班”培训服务项目。按照成都市委组织部《2021年党员教育市级示范培训工作计划》(成组办[2021] 14号)及成都市某单位《关于审定2021年10月党员教育市级示范实体培训计划的请示》的领导批示要求,该培训项目原计划在厦门大学举办,由于疫情原因,现市某单位指定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经学校国资处审批,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校外专家论证,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了项目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某单位“全市党员教育本土讲师素能提升专题示范培训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办单位:成都市某单位

2、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拟定供应商:

“成都市某单位全市党员教育本土讲师素能提升专题示范培训班”:

中国人民大学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29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公示电话:84616055。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