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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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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在学院行政支持下,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

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协助党总支做好学院教职

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凝聚力,树立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思想;学习贯彻《公

民道德建设纲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坚持“继续教育、终身教育,

终身受益,立足需求,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理念,深入开展“三育人”的活动,不

断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思想、业务、道德素质。

3、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

4、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研究,发挥工会组织的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5、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

议,及时向党、政领导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

6、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7、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职工疾苦,反映职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为职工排忧解

难。同时积极协助行政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8、负责新会员的吸收和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9、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