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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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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新华图片社四川分社(以下简称新华图片社)的安排,2022年度高教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图像采集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学院、教学点按以下步骤做好采集人数的统计和上报,以保证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图像采集对象

凡未参加过图像采集的各年级学生。

二、图像采集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在2022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2021年图像采集数据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填好后发送给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马老师(电话:84616796),以便上报新华图片社统一组织。如不参加学校统一报备,也可自行直接与新华社四川分社老师联系拍摄事宜。

按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成都大学本部不再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图像采集。

2、请各单位在现场拍摄前,按照《图采学生信息电子表》(附件2)格式填写本次需采集图像的学生信息。信息表中的学号必须与学信网上的学号一致,2021、2022级学生的学号在“创想教务平台”上下载,之前年级的学生信息请教学点与成教科马老师联系获取。

《图采学生信息电子表》电子版在现场拍摄时交新华图片社工作人员,供图像采集时使用。

3、根据新华图片社文件规定,电子图像采集费为每生15元,学生在进行电子图像采集时现场缴纳。现场拍摄时各单位需安排场地、确保电力,并安排协助人员协调工作并维持现场秩序。

4、请通知学生参加图像采集时穿着正式的、非蓝色系衣服。

5、请通知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同学,在图像采集一个月后必须登录教育部http://www.chsi.com.cn/信息网,核对确认自己的图像信息。若未核对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若有学生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本次集中拍摄,可于明年3月自行到新华图片社进行补拍,并及时将纸质照片交给班主任。

办理毕业时,未采集图像的学生,将无法在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其学籍状态无法显示为“毕业生”,仍然为“在校生”。按《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二)条规定,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2倍学制)的成教学生学籍,将予以注销处理。要求学生务必在毕业前完成图像采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图像采集数据统计表.xls

附件2:图采学生信息电子表.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