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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修订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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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的要求,我院即日起启动各层次、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公民道德素质;坚持遵循规律、服务发展,适应成人在职学习需求和认知规律,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和发展性,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规范、突出特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基本文件,规范编制流程,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及生源多校化特点等,探索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三、时间安排

1、8月22日前,各学院将审核、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联系人:刘老师,84616796,邮箱348446648@QQ.com);

2)8月24日前,成教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专业教学计划各类课程模块学分比例及学时数进行复核并反馈学院复核结果。

3)8月28日前,各学院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

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自2024级开始实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doc

   附件2:专升本专业教学进程表参考样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