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监控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一)课程考核是指对学生修读的课程所进行的考核。
(二)课程考核的目的是评定学生通过课程(含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学习,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反馈教学信息,核实教学效果,评估教学质量。
(三)学生通过课程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是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二、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一)考核的内容
课程考核的内容,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
(二)考核的形式
课程考核的形式除笔试外,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特点,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其它形式。
以笔试进行的课程考核,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以开卷形式进行的笔试,应在试卷的醒目位置标明“开卷”二字,并准确说明可使用资料的范围。
三、命题和审题
(一)课程考核试题由课程所属教研室组A、B两套试题,并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当前学期的课程考核试题,另一套备用。每套试题应包括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二)试卷命题应科学合理,具备信度和效度,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考试成绩应满足正态分布。
(三)命题要求
1. 逐步推行教考分离。凡授课对象层次、学分(或课时)、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题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2. 试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分布及其权重。
3. 试题编制应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既有较全面的知识点覆盖,又兼顾对学生能力的考核,试题中应有具提高性、灵活性、前沿性的内容。基础知识题、综合运用题、提高题的比例应合理搭配。
4. 同一课程三年内试题的雷同率应小于40%。
(四)学院(教学点)应组织人员对试题进行审核,并完整填写《试卷审核表》(附件一)后存档。
(五)采用笔试进行的课程考核,应采用统一规格的试题纸(附件二)格式。
四、试卷的印制、保管
(一)试题和试卷在课程考核开始前属绝密文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强化保密意识,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二)命题和审题结束后,课程归属教务部门应以密封形式将试题送印刷厂制卷,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的登记。
(三)印刷厂制卷后,应根据考场人数安排,将试卷装袋并密封。未经密封的试卷不得出厂。
(四)学院领取试卷后应有专门的地点存放,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分发、回收。
(五)若发生试题、试卷泄密,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照《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的组织
1.每学期校历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不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2.学院(教学点)负责人担任本学院(教学点)期末考核的主考人,严格按照《课程考核主考职责》(附件三)履行职责。
3.实行考场巡视制度。考试周期间,各学院(教学点)组织工作人员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安排好场外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监考工作。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教学点)的组考工作进行巡视。
(二)考场规范
1.课程考核的考场按照单人单座安排。每个标准考场为30至40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可以在一间教室内安排多个考场,但必须配备相应人数的监考人员。
2.课程考核实行座位卡制和考生签到制。学生参加考试时应根据安排对号入座,并在考场名单上签名。
3.课程考核的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并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四)。
(三)考试违纪处理
1.学生应遵守各项考试纪律。
2.有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记载
(一)阅卷
1.阅卷人只能使用红色的钢笔、圆珠笔等批阅试卷。
2.批阅中如需更改已阅试卷的分数,更改人必须用红色笔在更改处做出详细说明并签名。
3.阅卷后应当正确、完整地填写试卷上的各大题分数、阅卷人姓名、统分人签名等内容。
4.统分完毕后,阅卷老师应当填写所有学生试卷卷面成绩单。
(二)成绩记载
1.考核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取得该课程学分。
2.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可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考核的需要,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构成。构成比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制定。
3.考核结束后,课程归属学院应立即组织阅卷,评定成绩。
4.课程考核结束后的两周内,各教学班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完整、准确的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试卷分析
任课教师评定试卷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后,要根据情况进行试卷分析,总结教学经验,并将试卷分析表与试卷一起存档。
(四)成绩和试卷的归档
1.当前学期课程考核全部结束并录入成绩后,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点)教务部门应打印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表,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后归档。
2.采用笔试进行的课程考核试卷、采用非笔试进行的课程考核的原始考核材料和记分册,保存年限为允许该年级、专业学生最长的学习年限。
3.归档的试卷袋中应包含①目录;②空白试题一份;③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④学生成绩单(包括平时成绩、卷面成绩及总评成绩);⑤试卷分析;⑥考生签到表;⑦考室情况登记表;⑧学生试卷(按照学号顺序由低到高排列);⑨卷面成绩改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