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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都大学考点智能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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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都大学考点智能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都大学考点智能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万,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采购内容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都大学考点智能安检工作相关要求,提供4套智能安检门、8台身份验证仪、82台无线信号屏蔽器和13台手机存放柜,为考点提供考生入场时探测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产品的智能安检服务和提供无线信号屏蔽器设备的考场及指定区域均无法连接广电、移动、联通、电信全部2G3G4G(包括FDD-LTE)、5G频段手机信号及2.4G/5.8GWIFI/蓝牙等通讯信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满足需求的智能安检门设备、无线信号屏蔽器和相关配套设备,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确保413-14日在我校十陵小区12栋、13栋教学楼举办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安检工作顺利完成。(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上述租赁设备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20243271500点截止;

2.材料提交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教学楼9D509507-E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2);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5)技术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5);

6)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比选办法

1.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就该项目的报价、技术、售后服务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评选,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分细则见附件6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定代表人授权书

各评标单位应准时按要求提交比选文件,资格性资料要求另行分装,比选文件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装在密封袋内,比选文件需提供完全一致的正本一份,副本份。

六、比选时间及地址

1.比选时间:拟定2024327日下午1500

2.比选地址: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九教学楼9S5011会议室。

七、本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028-84612006


附件:1.项目技术要求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项目报价表

4.商务要求偏离表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评分细则

 附件:1、2、3、4、5、6.zip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1日